“我知道,那么,贝克街分队的队员们,先进屋换个衣服吧。”福尔摩斯一下令,他们就整齐地排好队脱掉鞋子走了进去。
华生看着被放在门口浑身染血的男孩,不由得心揪揪。
“这是个贵族。”福尔摩斯凑身,看着他身上的衣物,“还活着,不过很显然,他不是伦敦的贵族,我没有见过他。”
华生迅速地拿出绷带和手术刀,开始忙活起来。
福尔摩斯则看似惬意地躺在沙发上,眼睛眯起,不知在思考着什么。
很明显,这两起案子之间并没有什么可联系的地方。
“嘶——”华生掀开少年的衣襟,被腰部的伤痕给吓到了,“这……这简直就像是被活生生斩断了一样。”
但男孩的腰部仍然完好,仅仅是些皮外伤,不过看上去有些狰狞,让人不觉有些惊恐。
福尔摩斯透过烟幕看着躺在床上的少年,眼神晦暗不明。
刀伤,但都不能致命。
这个男孩身上的伤痕几乎都结了疤,却不知道为什么倒在了雨里。
要是不在伦敦,作为一个贵族,他又是怎么来到贝克街,然后倒在那里的呢?要是敌人真的想要杀掉他,又怎么会用刀,一枪毙命不是更好吗?现在又有谁会握着刀去战斗,简直就像是古代的人一样。
扑朔迷离,根本理不出思路。
简直就像是腾空出现一样。
华生还在那边奋斗着,在他没有找到一处可包扎的伤口时,他陷入了迷茫。
“这个孩子……”
“身上没有伤口又怎么会有那么多血是吧。”
“对,然而血最多的地方是在他的腰部。”华生仔细观察道。
“那可真是奇怪。”
猛然间,少年的睫毛震颤了番。他转而醒来,澄澈深红的眼睛宛若新生般看着眼前的男人,懵懂不经世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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